莘县实验小学致
义务教育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:
你好!
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,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。其中,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有以下资助内容:
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:在校非寄宿建档立卡、低保户、特困供养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孤儿和残疾学生,平均资助面为在校寄宿学生的30%;资金用途: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补助;资助标准:初中为1250元/生/年;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:为在校非寄宿建档立卡、低保户、特困供养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孤儿和残疾学生;平均资助面为在校非寄宿学生的8%。资助标准:初中为625元/生/年;小学为500元/生/年;对孤儿、残疾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少数民族学生、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,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。
上述资助政策详情,学生或家长均可咨询就读学校。每年9月开学时向学校提交申请,中途转入学生也可以在暑、寒假开学后提交申请。资助金每年申请一次,按春、秋学期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。
在这里,我们要特别叮咛您一句,一定要擦亮眼睛,警惕打着发放奖学金、助学金旗号的电信诈骗,一定记住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。如果你对资助政策有疑问,可以向老师请教,可以向莘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;7137816,也可以关注“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”微信服务号、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(http://www.sdxszz.cn)查询。
希望你读完这封信后,能够和自己的亲友分享一下,也让他们了解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,不再为孩子的上学费用担忧、犯愁。
孩子是国家的希望、民族的未来。预祝全体学生在学习中健康成长,预祝你们的未来充满阳光!
莘县实验小学
2021年9月
回 执 单
莘县实验小学:
我已认真阅读了《莘县实验小学致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,对资助政策有了具体的了解。
学生姓名: 就读学校:
家长签字:
2021年9月 日